摇头丸有什么危害?

案件回顾:为庆祝生日,一名男子邀朋友到娱乐城寻欢作乐,服食大量摇头丸后产生幻觉,当服务员去叫醒他时,他竟以刀相向见人就刺,酿成一起三死六伤的惨案。该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展示的三份医学鉴定书均认定:被告人在案发时患有精神活性药物所致的精神障碍,但仍应依法承担有限责任。

生日会上大吃摇头丸

被告人王杰,广东高要人。1月30日晚上,王杰和朋友一共7人,来到解放中路某休闲中心娱乐城KTV房庆祝生日。后来又有朋友介绍来的人加入。一行人一上来就喝了两瓶洋酒、五打啤酒。为寻刺激,王杰服食了一大把摇头丸,一下子就神志不清,倒在沙发上。同行的朋友饮酒过量,也支持不住了,就交代休闲中心的服务员照看一下王杰。

嗑药产生幻觉见人就刺

次日凌晨2时左右,服务员想把王杰叫醒,就推了王杰几下。谁知,由于毒品的作用,王杰此时正处于幻觉当中,以为有人要害他,一把掏出携带的弹簧刀,猛地向服务员刺去。房间里正在休息的朋友见情势危急,赶忙过来,想拉住王杰。但王杰已经失控,疯狂地见人就刺,拉也拉不住,当场就把同来的张某和戴某刺死了。休闲中心的员工苏某赶来制止,也被王杰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王杰还刺伤了六人,其中一人重伤,一场聚会转眼间成惨案。

案发后,公安部门火速赶赴案发现场处置,在休闲中心的出口处和楼梯上找到两把弹簧刀,其中一把带有血迹。而王杰早已不知去向。2月4日,警方在虎门镇将王杰抓获归案。经审讯,王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庭审中,王杰辩称,在案发的整个过程中,自己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干什么,什么人也认不出来,最后还是由别人抬着离开案发现场的,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举出三份鉴定,均指出:王杰在案发时,由于服食毒品,患有精神活性药物所致的精神障碍,处于幻觉当中,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公诉方同时认为,王杰在明知吸毒可能产生幻觉的情况下仍然服食大量的摇头丸,导致产生幻觉,在近乎完全失控的情况下见人就刺,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五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该承担有限的刑事责任。

康达小编提醒,摇头丸并非没有危害:一些服用摇头丸的青少年在进行治疗时,说有心慌、胸闷、烦躁不安,有时甚至伴有抽搐、狂躁等症状,抢救后医生问他们吃摇头丸的原因,他们的回答让医生大跌眼镜:“摇头丸不是毒品,吃了只是比较嗨,又没有什么坏处。”

摇头丸可导致严重躯体危害,引发一系列精神症状

摇头丸使用者会出现食欲不振、牙关紧闭、恶心、肌肉痛、运动失调、流汗、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疲倦及失眠等症状。而且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出现紊乱,服食者还会发高烧,出现各类血管疾病和心律不齐等。过量服用摇头丸还会导致急性肾衰竭,中毒者体温可高达43℃,药物的作用再加上脱水,极易引起休克甚至死亡。

无论是单次还是长期使用摇头丸,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精神症状,吸毒者会出现抑郁、失眠、焦虑、幻觉、妄想、人格障碍等。有的人在不自知的状态下,产生自残或者杀人、抢夺暴力倾向,影响社会治安,造成社会危害;由于中枢神经抑制能力减弱,加上易产生不会受伤害的幻想,吸毒者往往会对自己行为的安全性掉以轻心,有人因此出了车祸,有的人甚至从几层楼的高处往下跳,造成意外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吸食者服用摇头丸后,性格开放,警惕性放松,性开放倾向增强,极易出现群宿乱交行为。康达小编提醒女性:集体聚会或者泡吧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着了摇头丸的道,切勿服用或饮用陌生人给的食物或饮料。

身边人不愿戒毒,我该怎么办?

在戒毒的问题上,我们有太多难题需要解决,对于一些不愿主动去戒毒的亲戚或朋友,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如果吸毒者不觉得自己有精神疾病症状、不需要到专门的戒治中心进行矫治、服药治疗,家庭成员就需要对吸毒者进行科普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戒毒的重要性、巩固治疗的重要性,让他们明白,吸毒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德、贪婪与自私对对家庭和社会没有责任感、行为退缩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二、患者不承认吸毒有害,如果吸毒者的行为已经危害自己或危害他人以及社会、或损害了吸毒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能力,则强制送往专业的矫治中心治疗是正确选择,否则,久拖不决,害己害人。

三、如果患者是由于到戒毒矫治机构感到丢人,需要家属和相关人员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和解释,使吸毒者认识到,吸毒和其它疾病一样,不是令人耻辱的疾病,及早治疗可以减少对自己和对社会的坏影响,进而减轻或消除吸毒者的病耻感,使其配合治疗。

四、如果吸毒者是由于戒毒过程中戒断症状带来的痛苦或药物副作用不能忍受,就需要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尽量减轻戒断症状,甚至不让吸毒者出现戒断症状和消灭药物副反应,进而增加依从性,配合治疗。消除误解,吸毒者就会配合治疗,增加依从性。